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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痞子文学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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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如慕姗姗担心的那样,现在的文学杂志大多都被一些著名作家占据,新人想要出头并不容易,除非能够得到著名作家的提携。

这些著名作家大多在四十岁以上,写的文章以说教为主。

他们总是回忆和缅怀过去的时光,对现实中的问题视而不见,这导致他们的创作和现实严重脱节,和年轻人背道而驰。

说白了,就是没有生活气息,不接地气。

进入90年代,随着娱乐生活的逐渐繁荣,文学已经不再是青年人的必需品,他们可以选择唱流行歌曲,看电影,到舞厅跳舞等等娱乐方式。

文学正在陷入僵化之中,不少人甚至喊出“文学已死”的极端口号。

这反映出一个现实问题,年轻人越来越不爱看文学杂志,杂志销量锐减,虽然还没有出现危机,但长此以往,后果堪忧。

正是在这种背景下,林子轩的《顽主》投到了《京城文学》编辑部。

由于慕姗姗事先打过电话,这篇小说出现在主编周天涯的办公桌上。

周天涯五十岁出头,在主编的职位上待了十多个年头,审阅过无数的稿件。

他一看字迹便是一愣,这显然是女人的字迹,不过作者叫林子轩,是个男人,联想到慕家那丫头打来的电话,不由得露出一丝笑容。

都说人老成精,周天涯稍微一琢磨就明白怎么回事了。

慕家那丫头还说是同学写的小说,恐怕不会是那么简单,否则也不会又帮着誊写,又打招呼了,也只有慕家的女婿才有这种待遇。

下次见到老慕一定要取笑他一番。

想到此处,周天涯继续看稿子,刚看了个开头,他就停了下来。

他察觉到这篇稿子和以往的稿子不同,以往的稿子都是非常正经的故事,这篇稿子从开头就不正经。

给人的感觉就是平日里京城人聊天时互相调侃的状态,话里话外都带着损人的意思。

周天涯喝了口茶,调整了一下坐姿,让自己更为舒适一些,不是那么的正襟危坐。

看这种小说,就不能端着,最好是躺着,或者趴着,反正怎么舒服怎么来,否则就是打开的方式不正确。

他继续往下看,没有出乎他的预料,整篇小说就是可着劲的调侃,逗闷子。

社会上的大事小事都拿来当素材,荤腥不忌,都在小说里冷嘲热讽一番。

作为老京城人,他觉得看的很过瘾,就像是搬个板凳坐在胡同口和街坊邻居侃大山一样,最后侃完了,大家各回各家,各找各妈,该干嘛干嘛去。

至于这些事谁解决,不知道,反正不是自己的事,爱谁谁。

看罢之后,周天涯陷入沉思之中。

这篇小说投给《京城文学》算是找对了门路,如果投给《华国文学》或者《小说月刊》那种国家级的文学刊物,发表的可能性不大。

仅仅是这种毫无顾忌的调侃就过不了关。

《京城文学》相对来说自由一点,但也是有限度的自由,不过既然慕家那丫头打了招呼,说明慕致远看过这篇小说,发表出来问题不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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