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燕文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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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4章 很社会本地人(第3页)

何时新用相当不检点来形容,没有任何毛病。

过于早熟了。

按理说大学生刚刚离开中学,应该不怎麽懂这些东西才对,但杨修明却已经形成习惯。

这要是中间被抓,绝对会被开除,父母的脸也丢尽。

何时新开口:「是不是可以认为,杨修明的圈子有点乱。」

他意识到了这一点。

陈益点头:「这玩意肯定得有人带,他接触社会应该比较早,也许高中的时候懂的就比同龄人多了。」

何时新沉吟:「如此的话,仇杀的可能性就不小了,他这种经历很容易得罪人。」

陈益:「问问再说,昨晚他和谁喝的酒?」

何时新:「聊天记录没有提到这件事,通话记录昨晚也是空的,应该是宿舍,这个月是大学毕业季,庆祝毕业呗。」

陈益:「问问,然后都叫到市局里来。」

何时新:「好。」

下午,尸检结果已经出来了,陈益拿到了详细的尸检报告。

死亡时间精确在了四小时,误差不大,也就是凌晨三点半。

致命伤在喉咙处,一击毙命。

挖出双目的工具,脸上的划痕,胸口的划痕,和喉咙处的致命伤来自同一把利器。

因为没有贯穿伤,所以无法准确判断到底是匕首还是其他刀刃。

死者胃部有大量酒精,生前喝了相当多的啤酒和白酒。

换做正常人,这些酒精足以导致烂醉,说明杨修明酒量还是很好的。

除此之外,全身上下没有任何伤口,也不存在打斗的痕迹。

另一边,陆永强的现勘结果也出来了,脚印很多很杂乱,有大人的,有女人的,还有小孩的,无法分辨出哪一个来自凶手。

除了脚印之外,没有任何其他痕迹,乾净的很。

陈益微微皱眉:「强哥,凶手杀完人后还挖出了死者的眼睛,肯定会在尸体旁逗留,提取不到脚印吗?我记得现场灰尘不少,只要有人经过脚印还是很清晰的。」

陆永强无奈:「确实找不到长时间逗留的脚印,只有一个孩子的,但孩子不可能杀人啊。」

陈益:「孩子?多大码?」

陆永强:「三十四码,这个鞋号也就是十岁左右的孩子穿的,其他的都只是经过,不符合现场情况。」

陈益合上文件,说道:「那不见了鬼了,穿鞋套也得有痕迹啊。」

陆永强:「要不就是在极短的时间内,完成了割喉,取目,划痕,一气呵成。」

陈益:「那凶手就不是厉害所能形容的了,拍电影啊??」

陆永强:「理论上是可以做到的吧?都一刀毙命了,凶手不像普通人。」

陈益陷入沉吟。

这麽专业?

杨修明一个大学生,是怎麽得罪这种人物的?

还是说因为某种原因,随机杀人?

这次遇到的罪犯,是一个超脱普通刑事案件的高手吗?

眼下线索缺失,这些问题也只能想想,不过陆永强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,目前来看这种可能性最大。

理论上……的确能做到,只要够快够精准。

因为他自己就可以。

他可以,别人自然也可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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