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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了,别不高兴了,难得出来一趟,我们还是好好逛逛附近吧!”林书瑾笑着对身边阿蒙道。
阿蒙看了一眼林书瑾至今还抱在怀里的那盆植物语气正常地道,“还是先回旅馆把你买的东西放一下吧。”他确实是讨厌那些整天粘在林书瑾身边的镇灵,他有时候总觉得那些镇灵会“教坏”林书瑾,但同样,他还不至于因为那些镇灵破坏他俩出游的“心情”,反正在挚友心底,他比那些镇灵重要多了!
“嗯嗯,听你的,我们先回旅馆一趟吧!”林书瑾语气轻快,不等阿蒙反应就自己先行一步,朝着他们订下的旅馆方向走去。
看着走在前方生气勃勃的林书瑾,仍停在原地的阿蒙脸上露出一抹无奈的笑容,比起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的西瑞斯,他的挚友、来自异世界的“旅人”,似乎从未改变过,一如他当年在漫天黄沙与烈日中对她的初印象那般,渺小、脆弱却又坚毅、顽强,就像提瓦特随处可见的那种不知名野花,即便无人在意也独自展现着自己的美。
他这当然不是在“贬低”林书瑾,他只是觉得,比起那些娇艳的花,路边那种随处可见不知名的白色小花更合适她,虽然不如“玫瑰”之类的花种名贵、美丽,只是随处可见的平凡之花,但绝不是“平庸”之花!
已经走了一段路的林书瑾回头看见阿蒙还“傻傻”的站在原地,挥着手呼喊道,“喂,别磨蹭了,赶紧跟上来了!”
“这就来。”听到林书瑾呼喊的阿蒙眼角含笑的回应到,正午的阳光为赤沙的神明镀上一层金色的辉光,让其仿佛沐浴在太阳的永恒之中,远处的林书瑾眨了眨眼,不争气的眼泪似乎从嘴角流了出来。
呜呜,阿蒙这张脸不管看了多少遍,她还是会被迷惑到,每次到这种时候,她都忍不住在心底激动的大声喊出,阿蒙我是你的狗!!!
生活在提瓦特简直是颜狗的天堂的,她每天醒来都能看见好多好多美人!(全是美人的镇灵一族了解一下!)
所以说,她什么时候能见到树王和传言中超美的花神啊,她超想和两位美女贴贴的说!
林书瑾伸手抹了抹嘴角不存在的液体,在走到自己跟前的阿蒙疑惑的眼神中,镇定自如地放下了自己的手,毫不心虚地转身继续向旅馆前进,完全没有当着阿蒙面犯花痴的尴尬感。
而阿蒙显然是很了解某人的,在最初对林书瑾的举动有些疑惑后,立马就想到了挚友的“老毛病”——颜控!
他的挚友不止一次对着他和那些镇灵的脸发呆,有时候还对他“凶言恶语”而对那些讨厌的镇灵“温言细语”,明明做错事的是那些镇灵!
但每次她又会私底下给自己道歉,承认自己只是“色迷心窍”,久而久之,阿蒙也就知道了在一些“无伤大雅”的情况下,林书瑾会偏向那些容貌优异的人,并毫不吝啬地向他们发出自己的喜爱和赞美。
阿蒙虽然因为这样多多少少会“吃醋”,但多数时候林书瑾会选择偏向他,该是说他有着一张“不错”的皮囊呢?还是在林书瑾看来,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无人能与之相提并论的,他才是最接近林书瑾的人,所以他理所当然会赢得挚友最大的“偏爱”。
两人并肩行走在阿如村的街道上,就在这时,阿蒙注意到身旁的林书瑾停下了脚步,望向了前方的人群之中,“怎么了?”
停下后,有些走神的林书瑾听见阿蒙的询问,抬头看向阿蒙,那双如黄金般璀璨眼眸正略带担心的望向自己,似有千言絮语,只等她开口。
林书瑾心下一咯噔,难道阿蒙发现她身体的具体情况了?!不,林书瑾立刻冷静下来,仔细回想了一下,她身上携带的不少首饰上的卢恩符文是特意选择刻了“迷惑、阻碍”符文效果的,也不会在这时候出现失效的情形,阿蒙应该没发现她在隐瞒她的身体状况,他应该只是单纯对她停下来的举动感到疑惑。
冷静点,林书瑾,不要总是草木皆兵,这样只会越来越糟的。
况且,她瞒得了一时,也瞒不了一世,她或许该想想如何向阿蒙提起“死亡”了。
尽管脑海中闪过无数猜想,让林书瑾感觉时间已经过去的很久,但实际上距离阿蒙向她开口询问不过短短一瞬,林书瑾看向前方,想起刚才看见的那个人,将慌乱的情绪隐藏后冷静的开口道,“阿蒙,你再看看前面的人。”
阿蒙再次将目光看向前方的人群,嗯,他还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,这些人类不是很寻常吗?
林书瑾见状,没有选择直接告诉阿蒙,而念起了诗,“云想衣裳花想容,春风拂槛露华浓。若非群玉山头见,会向瑶台月下逢。”
听见林书瑾再次念起了这首诗,阿蒙似乎想起了什么,沉吟片刻后说出了一段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,“变了,与当年看见他时不一样了。”
而林书瑾显然是清楚阿蒙话语里的“他”是谁,“那,是好的方向吗?”
“嗯。”阿蒙看向人群中穿着“采诗官”服饰的男子,尽管仍在命轨之中,但如今他的未来已不再晦暗,而是一片光明。
得到肯定的答案,林书瑾将思绪飘回了与那名“采诗官”的初见。
那是四年前,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。
林书瑾刚结束上午的讲课,同前来接她回神殿的阿蒙漫步在教令院僻静的小道上,清风吹拂着正盛开的紫薇花树,簌簌而鸣,林书瑾的鼻间还能隐约闻到宜人的芳香。
林书瑾此刻正翻阅着一本由伐护末那学院的学者赠与她的诗集,其中的诗歌用词婉约柔美,倒是跟送书给她的那名学者粗犷的样貌挺不搭的。
“伊西斯,你很喜欢这样的『诗集』吗?”阿蒙看着林书瑾自收到诗集后“爱不释手”的模样道。
“阿蒙,这可不仅仅是一本『普通的诗集』,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它毫无疑问是西瑞斯第一本成文诗集,尽管只在学院内部小范围流动,但在我看来,这是标志着西瑞斯的文明已经迈入了黄金时代,而它既是能代表人类文明的结晶,也是能代表西瑞斯文明的结晶。”
“有那么夸张吗?”阿蒙对此心存疑惑,一本诗集怎么能担得起“文明结晶”的称呼?
林书瑾琥珀色的眼眸中满是笑意,“可能在你看来基础科学会更重要,没错,科学确实重要,也只要对『科学』进行研讨才能促使文明的进步与发展,但在我看来,唯有『艺术』才最能反映、代表一个文明。”(这里的“艺术”指的是,对物之正确、理性、真实的知识而进行实践生产的一种独特形式。不是单指绘画、雕刻、诗歌、音乐这些,其实就是想不到什么更好的表达方式了tA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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