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燕文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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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5章(第2页)

他犹如带电的指尖从小腹一路向上,肌肤滑腻滚烫,指尖到哪曲暮的神经末梢就翘到哪。

滚烫的指尖若有若无地刮过某一点,曲暮身体不由得一颤。

“唔”

“路城”

曲暮觉得自己还是有点醉。

路城没答话,偏头去吻他充满了水汽的眼睛,又亲了亲他的鼻尖,轻笑了一声,“自己咬着。”

“啊?”模糊之际,曲暮有些茫然地仰头,不明白他在说什么。

结果下一秒,路城便把他的衣摆彻底撩起来,卷到他下巴下边。

鬼使神差地,曲暮似乎知道他想让自己干什么,于是便配合着垂下头去,把衣摆叼在嘴里。

看着他这副模样,路城一时有些错愕,他想表达的确实是这个意思,但没想到曲暮做起这个动作会这么漂亮。

漂亮到他想把人弄哭。

他喉结滚动了好几下,那只尚且停留在上半身的手逐渐往下移。感受到曲暮的小腹剧烈收缩了两下,他呼吸跟着加重不少。

指尖没入布料的声音比刚才还要急切,传入曲暮的耳中,他只觉得自己瞬间像是要爆炸了一样。

路城力度适中地摩挲了两下,曲暮却觉得过于刺激了。

前所未有的刺激感如同巨浪掀翻巨轮般汹涌猛烈,他止不住轻颤了一下。

少年人表达爱意的方式过于直白,特别是在喜欢的人面前,身体总是会诚实地展示一切。

这种直冲脑门的刺激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陌生,但以前并没有尝试过,一有反应他们就会马上分开,给对方一点空间,用拥抱来缓解热意。

曲暮以前尝试着用心理学来解释这种反应。如果要用它来解释为什么他会被路城亲得脸红心跳,甚至光接吻就有了反应,那便是他身上代表了本能需求的“力比多”过剩。

但通过这两天的混乱他才真正明白,喜欢上一个人没法用心理学来解释,因为会喜欢上路城,本来就是他的一种本能。

喜欢他,所以身体会遵从本能。

房间内的喘息声急促万分,外边的雨声渐渐消失了,两人卧在床角一隅,曲暮刚才脑海中呈现的画面瞬间实现了。

世界没有了雨,没有了风,全身上下只被路城的气息包裹着,他觉得自己想一叶浮萍,受不住时只能去抓路城的手臂,以求不要沉入海底。

但情动如风雨,一下子淹没了他,整个身体只能随着路城的动作律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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