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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04章 杀尽文官(第1页)

郑仲夫今年三十六岁,但当兵已经二十年。

他是国王继位的时候,禁军需要做出调整,门阀趁机往里面塞人,崔氏就把郑仲夫塞去禁军做小兵。

按理说,他应该属于崔氏的人。

但他因为殴打金富轼的儿子,一度变成逃犯藏在任家,此后的官职皆由任氏提拔。

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郑仲夫是任氏、崔氏妥协的产物。

当时还有个金家提兵“上洛”,大家联手干掉金富轼之后,另一个金家控制着首都兵权。任氏和崔氏扶持郑仲夫上位,联手把首都兵权给夺回来。

如此手握重兵之人,在帮门阀夺权以后,竟然不怎么受重视,反而被当成牛马来对待。

世家门阀都是傻子吗?

他们只是不把武臣当人而已!

从高丽开国到现在,一直都是门阀说了算,武人拥兵再多也得乖乖听话。

历史上的郑仲夫,遭受文官百般折辱,六十多岁了还被逼得造反。如果不是没有退路了,一个老头子冒那么大险干嘛?

端午节。

高丽君臣在普贤院宴饮,国王在这里被软禁两次,到了普贤院就跟回家一样。

国王和文官在里面吃饭喝酒,欣赏歌舞戏曲吟诗作对,武臣们却全在外面当保安。

高丽武臣,不得上殿议论国政,连国王赐宴都没他们的份!

郑仲夫当初被烧掉胡须,就是在一次除夕宴上。国王和文官吃喝宴饮,他在旁边傻站着做保安。文官们喝醉了变得更疯,金敦中竟当众把他的胡须点燃取乐。

其他文官见了也不阻止,反而被逗得哈哈大笑。

此时此刻,王构指着没有白菜的泡菜汤说:“从大明传过来的大白菜,做泡菜是极美味的,可惜已经过了冬天。今年应该让农夫多种一些白菜,让所有官员都能尝到如此美味。”

“陛下圣明!”

任元厚立即带着文官们奉承。

早在唐朝,泡菜技术就已经传过来了,当时以竹笋、蕨菜、萝卜为主。

高丽王朝时期,又在泡菜中加入韭菜、水芹菜等物,并且出现了用来拌饭的泡菜汤。

而今,又有了大白菜泡菜!

这玩意儿是被劝农官带去平壤的,让那里的老百姓冬天也能吃便宜蔬菜。渐渐往南传播,高丽京畿地区也有种植,并且被国王和权贵所喜爱。

崔允仪指着酒坛说:“这是从大明运来的玉米酒,烈性十足,非壮士而不能饮。诸君且尝尝,看能否喝得惯。”

立即有两个侍卫被喊进来,各自抱着一坛白酒,给每个文官都盛上半碗。

高丽这边也有酒,叫做食醯。

用大米蒸熟之后,再加入麦芽酵母水,跟醪糟的口味大同小异,甚至可以说就是一种醪糟。

喝惯了醪糟的高丽君臣,逮着白酒就要猛喝。

崔允仪连忙说:“诸位且慢饮,此酒甚烈!”

众人于是只抿一小口,顿觉口舌在燃烧,初次喝白酒的滋味并不好受。

但既是大明传来的,自然就是好东西,喝不惯肯定是自己的问题。

任元厚仔细品味两口,搜肠刮肚说道:“初尝浓烈,细品回甘。此非人之生于世间乎?受尽磨难挫折,方可尝到甘甜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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