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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论上来说,两个人迎面对撞,体重更重的一方必然占优。
重骑兵冲锋也是一样的道理,重量更大的一方更能占据优势!
所以林加德只好谢过老斯科特的好意,临走前,他说:
“如果真的要找一种既能冲刺又能负重的马,恐怕只能去艾斯冰原了!”
林加德也知道,艾斯马其实是最符合他要求的战马。
其体形高大,结构匀称,具有挽乘驮载兼用的体形。
艾斯马平地拉车大概都能达到大概1马力;
如果两马犁地,6小时耕旱地五亩上下不在话下;
用马车的话,在一般土路上可载100公斤,负重120公斤,能日行40—50公里,可持续数日。
工作后,在半小时内便能恢复正常。
而且艾斯马繁殖性能好、遗传性稳定,性情温顺,气质稳静,对高寒多变的气候有极强的适应能力,在海拔4000以上的高山骑乘,行走自如。
比起汗马,艾斯马明显大了一圈,坐高至少能达到一米八,有的甚至能达到到两米,而且还是热血马。
性格勇猛沉静,爆发力和耐力都好,非常适合军用,完全可以驮着重甲骑兵冲锋陷阵。
而且艾斯马经过艾斯人长期人工组群放牧,养成了喜群居、好游走、恋群性强于舍饲马的特性。
部分马匹走动时,全群马都跟着走动。
经常走在马群前面的头马俗称“前哨马”,赶动马群或稳住马群必须首先控制它们。
一般成年母马、断乳幼驹和周岁马驹恋群性较强,骟马、2—3岁大驹恋群性较差。
公马具有很强的圈群性,一般3周岁时就有圈群能力。
一匹公马带领10—20匹母马及其幼驹,组成一个小群,采食、饮水、走动、休息都在一起,既离不开大群,也与大群中的其他小群保持一定距离。
小群中的母马由公马照管、护卫和圈群配种,母马离群,公马立即将其赶回。
其他小群公马争夺本群母马,公马立即与之搏斗,从而基本保持了小群的稳定。
而且艾斯马记忆力较强,马群对饮水、食草的地点记忆清楚,对于哪里有水源都熟记不忘,有的甚至售往兰斯大陆,数年以后回到原驻牧地还能记住水源和草场的位置。
另外,艾斯马听觉也很灵敏,成马即使已经入睡也能迅即听到周围声音。
特别是成年公马,夜间很少卧倒入睡,随时凝神探听周围动静,听到异常响动,就会立即警觉起来。
如遇野兽来袭,便会昂首屈颈,抖髦举尾,前蹄扒地,喷鼻示警,引起马群注意,随之奔向野兽与之搏斗,直至将野兽赶跑。
如果马群被环视或被冲散,公马便会绕马群旋转奔跑,先把马群收拢,再与野兽搏斗,直至将野兽赶跑。
而平常休息时,马驹经常厮打嘻戏,成马则相互咬痒。
最关键的是,经过认主之后,艾斯马能够与人关系融洽,对主人记忆清晰,休息时常将头脸贴在主人身上,表示亲热;
骑乘时则能很驯服地听从命令,有的马在爬山前甚至会停步回头向主人讨要零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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