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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开孤儿院之前,我杀了院长的猫。那是一只灰白相间的大母猫,在孤儿院刻意的缤纷多彩里是个不起眼的角落。它总是温顺地卧在院长的怀里,越温顺我就越想杀它。我把制服剪开,搓成绳子,把大灰猫抱到孤儿院背后的小山上,用绳子把它勒死了。我常常去院长办公室,所以大灰猫跟我很熟,不会反抗我。
制服裙子是灰色的,大灰猫也是灰色的。绳子缠在它的脖子上,很是和谐。我把大灰猫的尸体埋在小山上,和那只被我开膛破肚的麻雀一起。一年之后,它会和麻雀一样化成一堆白骨。
我知道我还得回来,不过到了那个时候,他们不会跟我追究的。他们不敢。
我被分进了赫奇帕奇。赫奇帕奇的人们看见了我的笑容,都为欢迎我而鼓掌。他们都不知道,我其实是在冷笑。我不善良、不勤劳,更没有朋友,但我也没有勇气、没有聪明的大脑和无尽的野心,我进赫奇帕奇,纯粹是因为我无法被归类。
我带上我善良温柔的面具,在面具下继续做着我喜欢的事情。我切开它们的腹腔,掏出它们的内脏,用它们的鲜血淋透我的双手,再把它们扔了。它们很脏,我却喜欢血的味道。
十二岁的时候,我厌倦了。我应该追寻更上一层的东西来填补自己的内心。
然后我遇到了他。
菲利克斯普威特,或者说,罗齐尔。
那真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劫数。魔药课上他就在我对面,他偷偷看着我,我也偷偷看着他,近乎贪婪地看着他。
他生在那种乌烟瘴气的家庭,眼神却是那样的纯净。他的一切都和我相反,却又那么吸引人。如果说我的眼睛真是雾霭笼罩的夜幕的话,那他的眼睛就是笼罩我的雾霭。
他太干净了,干净得让我嫉妒。童年不幸又怎样呢?他生在优裕的纯血家庭,从小锦衣玉食地长大,舅舅死了还有表哥表姐,还有一个布莱克家族的堂姑妈。他的养父母更是出身优越,而且对他极好。
我想毁了他。
不知道他喜不喜欢血的味道。
后来我被问起父母的去向,在那个时候,我忽然明白我想要什么了。我的父母没能战胜伏地魔和食死徒,那就由我来战胜——尽管他们都死了,我要用他们的武器来毁掉那些早就已经不存在了的东西。
毁掉。毁掉。都毁掉。
我撬开□□区门锁的时候,菲利克斯那张我想毁掉的脸忽然浮现在我面前。我突然不想毁他了。我想毁的是我自己。我已经毁了我自己。
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,但我不会去向菲利克斯奢求什么。他干净得像张白纸,我怎么好去揉皱他。
回到孤儿院的时候,我已经学会了抹去自己的踪丝,把小吉米的腿打折了。院长开始频繁地叫我去办公室挨批评。
十三岁,我发现我的瞳色正在发紫。我找不到形容词来形容那种颜色。那堆神经正在发生变化,我知道。
由于天赋异禀,我和菲利克斯被调去和四年级的学生一起上神奇动物保护学课。我很高兴。
十四岁,我提早完成了神奇动物保护学的OWLs考试。那个夏天,另一个人出现了。
梅拉克琼斯撞见我杀了一只猫头鹰邮局的猫头鹰,吓得直哆嗦,却谁也没告诉。他大我两岁,我却觉得他小我二十岁还不止。他太蠢了,不是褒义的可以看出可爱的那种蠢,而是真的蠢,令人怜悯的愚蠢。
在他约我去霍格莫德的时候,我发自内心地可怜他。我看着琼斯,琼斯也看着我。他含情脉脉,我却想笑。
“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好看的眼睛。”琼斯如是说。
他以为我和他想的一样,但其实我想的是怎样毁了他。我很快就知道了。
我开始给琼斯下迷情剂,每日一滴。我能感受到他看我的眼神正在慢慢转变,从感兴趣再到疯狂的迷恋。他估计还以为他是动了真心,一想到这里我就更想笑了。
至于我为什么这么做?我只是觉得我毫无目标的人生在未来可能需要一个助力罢了。最主要的原因还是,原来毁掉一个人的感觉是这样舒爽,比动物好多了。
琼斯的父母终生都在和食死徒划清界限,琼斯却“爱上”了一个会黑魔法的人。这样的讽刺是我最喜欢的戏码。
其实我还是有点难受。我不该这样清醒,不该从一开始就明白我与菲利克斯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,不然我时至今日也还会期待着,或许那些迷情剂会顺着他的喉咙流下去;然后他会爱上我。
“简,你若爱谁便要全心全意地爱,你所有的付出终将会被看到。”
我的全心全意,他看不到了。从食死徒杀了我父母的那天起,我们还未开始的缘分就结束了。
所以我才会恨,才会掉进黑魔法的深渊,才会一去不复返。
十五岁,我的眼睛彻底变成了深紫色。为了不被人发现端倪,我开始调制掩盖瞳色的魔药。
霍格沃茨来了一个新的黑魔法防御术教授,塞缪尔博恩斯。他算是魔法部派来的,正派得很。
可这样的一个人却发现了我的秘密。博恩斯无意间看到了我未被遮盖的双眼,却没有说出去,因为黑魔法也是他的爱好。啊,又是一出我最喜欢的讽刺戏码,博恩斯和我一样,全家都被食死徒杀了。
有博恩斯在,去□□区的时候就不用怕那么多了。我们还常常去禁林狩猎,猎到的所有神奇动物都被我杀得死无全尸。博恩斯一直在尝试阻止我这么做,可惜他没成功。他总给我一种孤儿院院长的感觉,希望这是个幻觉。不过,在他说我是他最聪明的学生时,我心里还是高兴的。
博恩斯说我们对于黑魔法的探讨只是学术性的。鬼都不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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