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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韶说不怕。
程泊辞拔开笔帽,写字的时候只用了很轻的力道。
中性笔微尖的顶端在皮肤上划过,带来纤细的痒和柔弱的麻,孟韶终于知道,原来程泊辞的字体长斜写意,是因为用笔时手指的位置略微偏后。
随着他书写的动作,孟韶的手掌产生着小幅度的位移,其实她说不怕痒是假的。
她怕的。
程泊辞收笔的同时难以避免地稍稍用力,孟韶的无名指下意识地一颤——
不小心擦过了他手上的皮肤。
第21章暗恋
“我送你回去。”
那样短的一个片刻,触感转瞬即逝,孟韶的掌心却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意。
将普鲁弗洛克情歌也变得潮湿。
孟韶慢了一拍才收回手,如梦初醒般道:“谢谢你。”
程泊辞说没事。
没有理由继续停留,孟韶跟他说了再见。
回到教室的时候,掌心的墨迹已经微微模糊了边角,乔歌还没回来,孟韶一个人坐在座位上,低着头怔怔地望着手心里的单词。
忽然泛起一个疯狂的念头,想要去纹身,将这行字永远留在皮肤上。
但也只敢想想。
孟韶没舍得擦掉程泊辞的笔迹,就那样带着,上完了下午的两节课,和晚上的三堂自习。
但尽管如此,等她回到宿舍的时候,摊开手也已经什么都看不清了,只剩下一片深浅不一的污渍,就像报告厅里的阳光越过并不透明的玻璃,留下暧昧不清的灰影。
高二分科之后的第一次期中考试在不久之后到来,去掉三门副科意味着某种翻盘的可能,所有人都特别关注。当年级大榜分开两张挂到宣传栏上的时候,被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水泄不通,盛况空前。
理科班的年级第一没有变,还是程泊辞,而且比第二名高了整整十分。
四个文科班一共二百多人,孟韶在班里排第五名,年级上是第十七。
余天考了文科班的年级第一。
发成绩这天晚上许迎雨来找孟韶去食堂吃饭,乔歌因为有事去办公楼找她妈妈没有来,也因此错过了许迎雨的八卦放送。
“你们班余天这次数学考了满分你知不知道,我听说是文科班唯一一个,”许迎雨把校卡塞进外套口袋,“其实他理科学得挺好,当时要选文的时候他们班主任和家长轮番给他做思想工作,结果他钻牛角尖,非要走,还退出物理集训队了。”
“可能他更喜欢文科吧。”孟韶说。
许迎雨神秘兮兮地摇摇头:“他是被物理竞赛心态搞崩了。”h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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