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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,当初来西北大漠深处的这个酒庄,是为了逃避李凌云的背叛,忘却伤痛的过去。但此刻,她有一种满足感,因为无论是那晚与林正一在银白夜色下共饮美酒,还是现在与陆和暄行走在无边荒野,这些经历,都很美好。
她总是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,人间值得。
“然然姐喜欢这里吗?”陆和暄小心打探,心里五味杂尘。如果她说喜欢,他能怎样?莲石酒庄终究不是他的,是那个人的。
“喜欢。”看着世界尽头画般的贺兰晴雪,看着不远处成片成片整齐划一的葡萄园,看着脚下这片粗粝、原始、散发着野性美的荒原,司徒安然不得不承认,她喜欢这里。
“那然然姐,”陆和暄追问,“你觉得林董的提议如何?既然喜欢这里,想留在这里发展吗?”
司徒安然眼珠一转,看向这个八卦的便宜弟弟,思考着他问这个问题的意图。暄儿,他想从她这里打探出什么?
“暄儿想我以什么身份留在这里?”司徒安然将这个问题抛回给陆和暄。
陆和暄一噎,被问住了。是啊,然然姐要以什么身份留下来?难不成是林家媳妇?不,他不希望然然姐以这种身份留下来,但也不希望她走。
他,又一次感到了迷惘。近段时间,他经常这样迷惘,就像一匹迷失在大漠深处的孤狼,找不到前进的方向。
“那然然姐打算什么时候回去?”语气中,有无尽的失落。
又一次,司徒安然将问题抛回给陆和暄:“暄儿想我什么时候走?”
陆和暄又一噎。他不希望她走,但如果她留下来,很大概率会成为那个人的妻子。这就像一个死胡同,无论怎么绕,都绕不出去。
无解,无解。他才18岁,刚成年,但是成年人的世界,让他一次次感到深深的迷惘。
忽然,司徒安然在一丛匍匐生长的矮小花丛前蹲了下来。
这片干旱、贫瘠、粗粝的戈壁,看似寸草不生,实际上时不时就长有这种不起眼的角果碱蓬。有时候仅一束两束,有时候一丛丛扎堆生长,有时候甚至成片成片,连绵在荒凉的戈壁滩。
它们不仅矮小,叶子和花更是细细碎碎,毫不起眼。有淡绿色、淡粉色,如今是深秋,大多转变为淡粉色,给单调的世界装点出些许冷清的热情。
它们跟这片飞沙走石的大漠融为一体,匍匐着生长,悄悄地盛绽,没有妖娆的花瓣,没有鲜艳的颜色,甚至没有香气。等待它们的也不是蜂蝶的环绕与人们的赞赏,而是牛羊马的啃食。
抬头,司徒安然对站在太阳光圈下的倔强少年说:“与卡罗拉玫瑰相比,我更喜欢这些沙漠小花。”
21
卡罗拉——原来,那束美艳的玫瑰,名叫卡罗拉。应该很名贵吧?
他再瞅瞅地上匍匐着生长的矮小碱蓬,灰头土脸,其貌不扬,长得惨兮兮的。他不由地撇了撇嘴角,欲哭无泪。然然姐是知道他买不起那样昂贵的玫瑰,所以才安慰他说喜欢这种荒漠小花吗?
“我第一眼看到这些植物时,被深深震撼到了。”司徒安然干脆在淡粉色的碱蓬边坐下。她摸了摸地上硬邦邦的干涸土地,又摸了摸这丛艰难生存的碱蓬,继续说:
“暄儿到过南方吗?到过岭南地区吗?在我们那,土壤肥沃,一年中除了11月至1月稍微冷点,其他时间温暖潮湿,植物蓬勃生长。没人打理的话,可能12月、1月它们会枯萎,但2月稍微下点雨,它们就春风吹又生。
“因为雨水充沛,它们生长野蛮,如果一段时间不打理,各种花草很快就能占领人类居住地。叶子又大又绿,花各式各样,蜂蝶鸟虫随之而来,一片生机。
“然而,这里一年四季,戈壁是这样荒凉,土壤是这样贫瘠,气候是这样干旱。我根本无法想象,竟然还有野生的绿植,能在没人照料的情况下,自顾自地生长。
“把岭南地区那些茂盛的植物搬过来,把卡罗拉玫瑰搬过来,种在这里,它们过几天就全死光啦。”
说完,司徒安然再抬头,看向依然站在太阳光圈下的倔强少年,说:“暄儿你就是这些沙漠绿植。记住,哪怕没有人照料你,你也能自顾自生长。你不是谁的儿子,你就是你自己。”
陆和暄听出了司徒安然的话外之意。然然姐,是提前与他作告别呀!怕他对她依赖过深,怕他在没有她的日子里放弃生长,然然姐,她已知晓他内心深处对她的情感。
想起记忆模糊的母亲,想起年初去世的养大他的外婆,陆和暄忽然觉得人生太孤单。天地之大,人之多,父兄都是富贵人家,但他心里却如此惶惑与凄然。
这大半年来,他都是如此惶惑与凄然。
站在太阳光圈下的少年是那么高大强壮,但不知为何,司徒安然总觉得她这个便宜弟弟有一种破碎感。他就像一个被人扔掉的破布娃娃,虽然漂亮,但千疮百孔,体无完肤。
她不知道为何会有这种感觉,多希望是错觉。可是她又知道自己的直觉一向很准,暄儿很脆弱,决不像外表看上去那样硬朗。她伸手拉了拉他的手:“坐!”
陆和暄听话地在司徒安然身边坐了下来。
“我迟早会回去的。”司徒安然回答之前的问题。
风在吹,阳光把整个世界照得一片亮堂,却是无尽的荒芜,除了偶尔点缀其中的淡绿色、淡粉色角果碱蓬。
“或者在最后一片赤霞珠被采收之后吧。那是要酿成晚收成甜酒的。
“我喜欢这里,但我不属于这里。人都是有根的,我的根,在岭南那边,在祖屋那里。虽然我去过很多地方,那些地方或发达,或繁荣,或诗情画意,但都不是我的家。我可以短时间离家很远,但总要回到离家近的地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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